轉知:「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正常教學實施要點第四點」規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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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:「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正常教學實施要點第四點」規定

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正常教學實施要點第四點規定:學校及教師不得要求學生購買參考書、測驗卷及課程外之教學相關資料。學校實施學習評量,應訂定學生學習評量規定,督導教師依課程計畫之課程目標命題;其命題參考其他資料者,應進行轉化,不得原文照錄。定期評量時應落實審題機制及迴避原則,並確實掌握評量之品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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